一、个人独资企业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:
1、投资人签署的《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》
2、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,应当提交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投资人签名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: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权限、委托期限;
3、变更企业住所的,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文件(投资人自有的住所,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;租用他人的住所,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。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,提交其他产权证明。企业住所为农村,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,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)
4、变更投资人的,提交股权转让书和投资人决定书,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变更投资者姓名的,提交投资者姓名变更证明文件;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,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,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;变更企业名称的,提交《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》。
5、经营范围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,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;
6、原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》正副本。
7、公章。
二、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一些常见问题
1、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可否进行变更?
可以。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“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:企业名称、企业住所、投资人姓名和居所、出资额和出资方式、经营范围。
2、个人独资企业可否转为有限公司?
不可以。企业类型不能进行更改。